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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在香港被唾棄的藝人過了海,無論是台灣或中國、馬來西亞或者新加披,他們又是一條好漢了;同樣的道理,在台灣被各種嫌棄的藝人帶著孩子上節目也許就能翻身了。而這些被嫌棄被唾棄的藝人也不是無辜躺槍,沒聽過無風不起浪、事出有因嗎?單純被酸民懟也許很無辜,但是連記者的圈子都各種互傳幾乎大家都知道的程度,那這個人是能無辜到什麽程度?這個世界上除了酸民還是存在著一群“心水清”的人衹是很多時候他們都默默不説話又或者你們沒有機會靠近那個圈子而已。至於那種無論記者有多想爆但是就無法爆的那一種,這裏就不説了誰也別問,我一個小女子我才是最該怕的啊~衹能説,我不會僅僅因爲不合眼緣就對任何人各種嫌棄。以下來舉各種例子,我沒說的你們別亂猜、提示已經很明顯但你們還是猜錯的話這鍋我也不背!